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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4季度报告
2023-01-20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4季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 月 20日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10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
    场内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基金主代码180401交易代码180401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7月11日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00000000.00份基金合同存续期34年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22年7月26日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并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入等稳定现金流及基础设施项目增值为主要目的。
    投资策略(一)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策略
    第 2 页 共 18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年第 4季度报告
    1、专项计划投资策略
    专项计划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
    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及因本基金扩募或其他原因所持有的
    其他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的基
    础设施项目;东部电厂(一期)项目为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秤头角的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包括项目相关建筑(构)物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2#、3#机组,电费收费权。
    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
    效决议的前提下,项目公司股东可以对外申请并购贷款收购基础设施项目或对外申请经营性贷款。针对并购贷款和经营性贷款,可以以项目公司自有资产为债权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2、基础设施项目的购入与出售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审慎论证宏观经济因素、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情况、
    天然气发电的行业环境及竞争格局情况、以及其他可比投资资产项目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来判断专项计划间接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当前的投资价值以及未来的发展空间。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深入调研项目公司所持基础设施资产的基本面情况,通过合适的估值方法评估其收益状况和增值潜力、预测现金流收入的规模和建立合适的估值模型,对于已持有和拟投资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在此基础上判断是否购入或出售。
    对拟购入的基础设施项目,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基金管理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的购入提供专业服务。对于拟出售已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基金管理人还将在评估其收益状况和增值潜力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交易程序和交易成本,评估基础设施项目出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方案并负责实施。
    3、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动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并有权聘请具备丰富能源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经验的外部管理机构
    根据基金合同、《运营管理协议》的约定承担基础设施项目运
    营管理职责,通过主动管理,积极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业绩表现。本基金关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运营管理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4、基础设施项目的机组延寿策略
    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对应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基础设施项目机组设计寿命均为30年,预计于2037年到期。
    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环境与基础设施运营情况制定基础设施项目机组延寿方案并负责实施。
    2032年开始进入延寿准备阶段,2034年由深圳能源、东部电
    第 3 页 共 18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年第 4季度报告
    厂作为运营管理机构协助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根据法律法
    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向主管部门申请机组延寿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2036年,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机组延寿审批后,运营管理
    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制定机组延寿方案。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延寿方案进行决议,包括不限于延寿期限、延寿资本性支出、管理费等事项。
    延寿方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由基金管理人实施。
    若基础设施项目1号、2号、3号机组未在到期前取得主管部
    门延寿批准,或延寿方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则基金管理人将于机组设计寿命到期后,依照《基金合同》约定处置基础设施项目。
    如本基金通过专项计划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在《基金合同》
    期限届满前全部处置,且连续六十个工作日未成功购入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则《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二)基金扩募收购策略
    本基金存续期间扩募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运作办法》第四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以及基金
    合同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注册等程序,并在履行变更注册程序后,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在变更注册程序履行完毕并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启动扩募发售工作。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
    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管理组合的久期,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同时精选个券,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暂不设立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收益分配政策1、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本基金每年至少进行收益
    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应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另行确定;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 4 页 共 18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自2038年起至基金存续期届满之日,基础设施项目仍产生运营收入等现金流,由此产生的基金收益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基金收
    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其继任主体及基金投资的其他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外部管理机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注:无。
    2.2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基础设施项目名称: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项目类型水电气热
    基础设施项目主要经营模式以液化天然气为主要燃料,提供电力生产及相关服务并获取电费收入基础设施项目地理位置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下沙秤头角注:无。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1.本期收入437973397.16
    2.本期净利润-38138403.95
    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2989536.23
    量净额
    注:上述金额仅供了解本基金期间运作情况,不代表本基金全年度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净利润为负数的主要原因为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四季度对机组进行计划内检修产生了检修费用,同时预提2022年全年运营管理机构的固定及浮动运营管理服务费。
    3.2其他财务指标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特殊需要披露的财务指标。
    3.3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3.3.1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可供分配金额
    第 5 页 共 18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期间可供分配金额单位可供分配金额备注
    本期88520439.550.1475-
    本年累计453700704.140.7562-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2年07月11日正式生效,截止报告期末未满三年。上述金额仅供了解本基金期间运作情况,并不代表最终实际分配的收益情况。在符合有关基金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和持续发展等因素调整可供分配金额的分配比例,并满足将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的法定要求,实际分配情况届时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3.3.2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实际分配金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近三年未进行收益分配。
    3.3.3本期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备注
    本期合并净利润-38138403.95-
    本期折旧和摊销53039076.13-
    本期利息支出--
    本期所得税费用-5416194.16-
    本期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9484478.02-调增项
    1-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
    --资金
    2-应付项目变动142967310.04-
    调减项
    1-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的支出--
    2-需支付的所得税5416194.16-
    3-应收项目的变动20531393.50-
    4-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未来-89878936.17-
    合理期间内的债务利息、运营费用等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88520439.55-
    注:*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未第 6 页 共 18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来合理期间内的债务利息、运营费用等包括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费、待缴纳的增值税、未来合理期间内的债务利息等。
    *调减项增加用负号填列。
    *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可供分配金额并不代表最终实际分配的金额。由于收入和费用并非在一年内平均发生,电价及收益受电力供需情况影响,季节性温度变化和全社会生产用电情况将影响电力供需。所以不能按照本期占全年的时长比例来推算本基金全年的可供分配金额,请投资者理性看待。
    3.3.4本期调整项与往期不一致的情况说明无。
    §4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
    4.1对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运营情况的整体说明
    报告期内,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坚持“安全第一、运营高效、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经营理念,持续为深圳市提供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电力供应。
    (一)基础设施项目股权交割情况根据《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完成吸收合并的公告》,截至2022年11月22日,项目公司已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SPV已取得合并注销证明,项目公司与 SPV的吸收合并相关事项完成。本次合并完成后,项目公司存续并承继 SPV的全部资产、负债等,项目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不变,合并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875.00万元,股东变更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
    (二)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情况基金管理人和项目公司共同委托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
    部电厂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的统筹和实施工作。基金管理人按照《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对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考核。
    2022年4季度项目公司实现发电收入437319578.27元,上网电量90426.05万千瓦时,
    天然气成本 226719032.21元,消耗 LNG约 12.49万吨。项目公司和运营管理机构密切沟通、紧密合作,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项目公司安全稳定运营,为电力平稳供应做出积极贡献。
    第 7 页 共 18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4.2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运营财务数据
    4.2.1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分析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序号:1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本期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序号构成占该项目总收入比金额(元)例(%)
    1售电收入437319578.2799.85
    2其他收入645186.130.15
    3合计437964764.40100.00
    注:本项目主营业务收入为售电收入,占收入总额的99.85%,其他业务收入为少量的原材料销售收入,占收入总额的0.15%。
    4.2.2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分析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序号:1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本期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序号构成占该项目总成本比金额(元)例(%)
    1原材料(燃气费)226719032.2148.56
    2其他主营业务成本220077529.5147.14
    3财务费用15392832.603.30
    4管理费用471893.110.10
    5税金及附加4189808.560.90
    6其他成本费用0.000.00
    7合计466851095.99100.00
    注:报告期内,项目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46685.11万元,其中:燃气费用占48.56%,其他主营业务成本包括折旧摊销、运营管理费用等占47.14%,财务费用占3.30%。
    4.2.3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财务业绩衡量指标分析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序号:1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本期
    2022年10月1日
    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说明及计算公式指标单位至2022年12月
    31日
    指标数值
    1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5.3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
    2%2.01利润率摊销)/营业收入×100%
    第 8 页 共 18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注:无。
    4.3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
    4.3.1经营活动现金流归集、管理、使用情况
    基础设施项目现有2个银行账户,根据已签署的《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资金监管协议》及《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账户监管协议》约定,基础设施项目接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监管。
    其中,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运营收入账户(一般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业上城支行)主要用于收取基础设施项目电费收入并定期向项目公司在监管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划付电费收入。
    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资金运作账户(基本户/监管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主要接收运营收入账户划转的资金,用于各项运营成本支出、运营税费支出、对外融资的本息还款支出及其他支出。
    项目公司银行账户均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分别由项目公司、基金管理人、监管银行对付款真实性、准确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监管银行审批通过后方可对外划付资金。
    本报告期内,项目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520311957.77元,流出447249747.28元,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良好。现金流主要提供方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为:收取2022年10-12月的电费收入,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入的98.92%;收取利息收入占总流入的1.08%;现金支出主要为:支付燃气成本费用,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的71.48%;税费支出,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的27.30%。
    4.3.2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与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
    4.4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情况
    4.4.1报告期内对外借入款项基本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对外借入款项情况。
    4.4.2本期对外借入款项情况与上年同期的变化情况分析
    本报告期内,无对外借入款项情况。
    4.5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情况
    第 9 页 共 18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4.5.1报告期内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无其他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
    4.5.2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变化情况及对基金运作、收益等方面的影响分析
    本报告期内,基金收益主要来自于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益。
    §5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
    1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9638165.27
    4其他资产-
    5合计9638165.27
    5.2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注:无。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注:无。
    5.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注:无。
    5.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6其他资产构成注:无。
    第 10 页 共 18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6管理人报告
    6.1基金管理人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6.1.1管理人及其管理基础设施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2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11137.97亿元,284只公募基金、13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6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20余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置了独立的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部以作为基础设施基金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基金的研究、投资及运营管理等。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部具有5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经验的主要负责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具备5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经验的主要负责人员不少于2名。
    鹏华基金是国内较早开展 REITs业务研究的基金公司,鹏华基金在知识和人才储备上做了长期而充足的准备。
    2015年,鹏华基金联手前海金控,积极借鉴国内外行业先进经验,探索金融创新与前海开发
    建设相结合的新路径,申请以深圳市前海片区前海企业公馆项目为基础资产,进行 REITs业务的尝试。2015年 6月 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准予“鹏华前海万科 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前海万科 REITs”)注册。
    鹏华前海万科 REITs基金于 2015年 7月 6日募集成立,并于 2015年 9月 30日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交易。鹏华前海万科 REITs自成立以来运营良好,为投资者创造了长期、稳健的收益回报。
    6.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基础设施项目运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姓名职务限营或投资管理年说明或投资管理经验任职日期离任日期限
    曾担任中国广核电臧钊先生,国力股份有限公司会籍中国,会计计核算主管,中国广硕士,1年金臧钊基金经理2022-07-11-5年以上核能源国际控股责融证券从业经任有限公司马来西验。曾担任中亚区域埃德拉公司国广核电力股管理会计部资金主份有限公司会
    第 11 页 共 18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年第 4季度报告管。2021年10月加计核算主管,盟鹏华基金管理有中国广核能源限公司,现担任基础国际控股责任设施基金投资部基有限公司马来金经理,臧钊具备基西亚区域埃德金从业资格,满足5拉公司管理会年以上基础设施投计部资金主
    资/运营管理经验要管。2021年10求。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2022年07月担任鹏华深
    圳能源 REIT基金基金经理。臧钊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王弈哲为本基金基金经理,周宁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一璠先生,国籍中国,工学学士,1年曾任职于广东电网金融证券从业
    公司江门供电局,从经验。曾任职事电力、信息等基础于广东电网公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司江门供电
    2021年9月加盟鹏局,从事电力、华基金管理有限公信息等基础设
    刘一璠基金经理2022-07-11-5年以上司,现担任基础设施施维护管理工基金投资部基金经作。2021年9理。刘一璠具备基金月加盟鹏华基
    从业资格,满足5金管理有限公年以上基础设施投司,现担任基资/运营管理经验要础设施基金投求。
    资部基金经理。2022年07月担任鹏华深
    第 12 页 共 18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年第 4季度报告
    圳能源 REIT基金基金经理。刘一璠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王弈哲为本基金
    基金经理,周宁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宁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15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曾担任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曾担任民生加银资产证券化部执
    产管理有限公司资行总经理,太产证券化部执行总平洋证券股份经理,太平洋证券股有限公司资产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管理总部副总
    理总部副总经理,泰经理,泰康资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础设施与任公司基础设不动产投资中心投施与不动产投
    周宁基金经理2022-07-112022-12-2410年以上资总监。2021年3资中心投资总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监。2021年3理有限公司,曾担任月加入鹏华基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金管理有限公
    部副总经理,周宁具司,曾担任基备基金从业资格,满础设施基金投足5年以上基础设资部副总经
    施投资/运营管理经理。2022年07验要求。月至2022年
    12月担任鹏
    华深圳能源
    REIT基金基金经理。周宁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
    第 13 页 共 18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王弈哲为本基
    金基金经理,周宁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弈哲先生,国籍中国,金融及会计双学位硕士,8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产品开发部总会计师事务所深圳监助理,南方分所审计员,南方资基金管理股份本管理有限公司产有限公司基础
    品开发部总监助理,设施基金投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管理部总经有限公司基础设施理。2022年12基金投资管理部总月加盟鹏华基
    王弈哲基金经理2022-12-24-5年以上经理。2022年12月金管理有限公加盟鹏华基金管理司,现担任基有限公司,现担任基础设施基金投础设施基金投资部
    资部总经理/
    总经理/基金经理,基金经理。
    王弈哲具备基金从
    2022年12月业资格,满足5年以担任鹏华深圳
    上基础设施投资/运
    能源 REIT基营管理经验要求。
    金基金经理。
    王弈哲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王弈哲为本基金基金经理,周宁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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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3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注:无。
    6.2报告期内基金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
    根据《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约定,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计提管理费合计2485817.90元,暂未划付;基金托管人计提托管费89167.32元,暂未划付;外部管理机构预提2022年全年管理费74375308.78元,暂未划付。因本基金年度审计报告暂未出具,外部管理机构的管理费仅供参考,实际数据以本基金年度报告为准。
    6.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4公平交易制度及执行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6.5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和运营分析
    1、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分析
    本基金全部募集资金在扣除“基础设施基金需预留的全部资金和费用”后,剩余基金资产全部用于购买资产支持证券份额,报告期间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并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基金管理人通过主动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的收益。
    本基金报告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份额。本基金的其他基金资产按照指引要求进行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已开展了协定存款业务,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考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闲置资金进行有效投资,增厚基金收益。
    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运营分析
    (1)基金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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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营正常,管理人秉承投资者优先的原则审慎开展业务管理,未发生有损投资人利益的风险事件。
    (2)项目公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正常。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密切合作,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统筹抓好生产和疫情管控,保证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6.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及基础设施项目所在行业的简要展望
    1.宏观经济概况
    2022年四季度,“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加大,
    我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实施宏观政策,稳经济各项措施显效,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从四季度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经济总体延续了恢复态势,生产需求继续恢复,就业物价保持稳定,新动能积蓄增强,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发展韧性继续彰显。
    2022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2022年12月15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稳增长和扩大内需放在了重要位置。随着明年我国
    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叠加发力,将给经济恢复发展带来重大积极影响,电力供需也有望持续稳健。
    2.行业概况及展望
    根据 WIND数据,2022年 1-11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78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5%;
    截至2022年11月,发电装机容量累计25.1亿千瓦,其中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合计约11.9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比重提升至47.3%,较去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延续绿色发展趋势。根据中电联数据,1-11月份全国跨区送出电量同比增长4.9%,其中华中送南方同比下降16.3%;1-11月份全国各省送出电量同比增长2.9%,其中云南送出电量同比下降1.5%。
    (1)相关政策引导市场交易电价充分反映成本变化2022年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市场交易电价充分反映成本变化。充分考虑燃料生产成本和发电企业承受能力,鼓励购售双方在中长期合同中设立交易电价与煤炭、天然气价格挂钩联动条款,引导形成交易电价随煤炭、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化合理浮动机制,更好保障能源稳定供应。”2022年12月2日,广东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2023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一次能源价格传导机制,当一次能源价格(综合煤价或天然气到厂价)波动超出一定范围时,视市场运行情况启动一次能源价格波动传导机制。
    一次能源成本变化在一定条件下可反映至市场交易电价,有利于发电企业维持盈利相对稳定,第 16 页 共 18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更好保障电力可靠供应。
    (2)广东电力市场2023年度交易顺利开展2022年12月2日,广东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2023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年度交易规模上限3000亿千瓦时,交易价格成交均价上限暂定为0.554元/千瓦时。
    2022年12月2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广东电力市场2023年度交易及可再生能源年度交易结果的通报》,2023年度交易成交电量约为2488亿千瓦时,其中2023年度双边协商成交电量2426.5亿千瓦时,成交均价(不含核电)为553.88厘/千瓦时。
    广东电力市场年度交易顺利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中长期合同压舱石、稳定器作用,保障电力平稳运行。
    §7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60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报告期期间其他份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00000000.00
    §8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注:无。
    8.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注:无。
    §9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
    §10备查文件目录
    10.1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4季度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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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