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源达信
鑫元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04-30
						鑫元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04月28日
    送出日期:2025年04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基金简称鑫元启丰债券基金代码021449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06月06日暂未上市期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4年6月6日
    基金经理颜昕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13年9月7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积极配置优质债券、合理安排组合期限,投资目标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
    债、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投资范围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
    主要投资策略进行评估分析,对债券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在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鑫元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配置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策略、套利策略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风险收益特征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合同生效当年的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申购费 M<100万元 0.06% 特定投资者
    第2页共4页鑫元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前收费) 100万元≤M<500万元 0.04% 特定投资者
    M≥500万元 1000元/笔 特定投资者
    M<100万元 0.6% 非特定投资者
    100万元≤M<500万元 0.4% 非特定投资者
    M≥500万元 1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者
    N<7天 1.50% -赎回费
    N≥7天 0% -申购费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别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审计费
    12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用信息披
    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若有)、信息披露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0.35%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一是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购买力风险、证券发行公司的经营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等;二是本基金因投资标的的
    不同而特有的风险;三是本基金的其他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等。
    其中,本基金因投资标的的不同而特有的风险包括:
    第3页共4页鑫元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1、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从其解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此次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的内容为修改业绩比较基准,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yamc.com][客服电话:021-68619600 或 400-606-6188(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