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海外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FOF)(美元现钞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06-13
摩根海外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FOF)(摩根海外稳健配置混合(QDII-FOF)美元现钞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6月12日
送出日期:2025年6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摩根海外稳健配置混合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7970
(QDII-FOF)摩根海外稳健配置混合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17972
(QDII-FOF)美元现钞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JPMORGAN The Hong
ASSET Kong and摩根资产管香港上海汇
MANAGEMENT Shanghai
境外投资顾问理(亚太)有境外托管人丰银行有限
(ASIA Banking限公司公司
PACIFIC) Corporatio
LIMITED n Limited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5月23日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美元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年5月23日
基金经理张军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04年6月1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其他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通过全球化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有效地分散投资风险;在降低组合波动性的投资目标同时,实现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在境外的投资范围如下:
第1页共6页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
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
股、优先股、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
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
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
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
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
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在境内的投资范围如下:
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
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产品及另类产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4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境内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预算、收益目标、约束条件来制定投资目标,并据此制定投资方案,即构建战略性资产配置框架。在此基础之上,本基金将通过广泛的策略选择和基金经理的主观分析来构建投资组合。在当前阶段,基金管理人将精选摩根资产管理(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旗下采用不同投资策略及投资流程的基金作为投
资标的;同时,基金经理将结合定量和定性的观点,对资产和策略进行主动管理,构建 FOF 投资组合。本基金将保持持续的策略评估和投资监控,通过定期回顾和调整机主要投资策略制,以实现产品的目标收益。
具体来说,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基金选择、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主要通过以下投资策略进行投资: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区域资产配置策略;3、标的基金投资策略;4、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5、股票投资策略;6、港股投
资策略;7、债券投资策略;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9、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MSCI 全球指数(MSCI ACWI)*20%+摩根大通全球债券指数(J.P. Morgan Global业绩比较基准Aggregate Bond Index)*8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
第2页共6页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因此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第 3页 共 6页/持有期限(N)
0元≤M<10万元 0.20% 此处元指美元
申购费
10万元≤M<100万元 0.10% 此处元指美元(前收费)
M≥100万元 200元/笔 此处元指美元
0天≤N<7天 1.50% -
1年=365日,
7天≤N<1年 0.10%
赎回费以此类推。
1年≤N<2年 0.05% -
N≥2年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8%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投资顾问机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6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
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摩根海外稳健配置混合(QDII-FOF)美元现钞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9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年报基金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推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欲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投资本基金的风险:
(1)市场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政治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特定风险
1)投资管理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QDII),受制于被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基金区第4页共6页域配置、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投资组合变动等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从而产生信息不透明的风险。此外,在本基金精选基金的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使得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不一定能够持续优于其他基金。
2)关联交易及利益冲突风险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摩根资产管理(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旗下的公募基金(以下简称为“关联基金”),并根据定量及定性分析策略优选标的基金。摩根资产管理(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主要是指与基金管理人存在关联关系的摩根资产管理关联的法人实体,包括但不限于 JPMorgan Funds (Asia)Limited、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等。
就基金中基金而言,基金管理人在关联基金和非关联基金之间进行投资分配的权力会产生利益冲突。在选择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将会主要选择关联基金,而不考虑或了解可供选择的非关联基金,即使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一只或多只投资者可能认为对本基金更具吸引力或具有更加理想的回报的非关联基金。特别来说,对于本基金拟投资的主动管理型基金,基金管理人目前将主要投资关联基金;对于本基金拟投资的被动管理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将选择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的被动管理型基金,只有在无法进行前述投资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方会考虑本基金投资于非关联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被动管理型基金。本基金投资关联基金可能导致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收取更多的报酬、增加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所管理的资产规模或支持关联基金的特定投资策略。前述利益冲突可能致使基金管理人被视为通过调整其目标资产类别配置或实际投资配置比例,以配合更多的选择关联基金。另外,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向某些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基金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投资于该标的基金可能使得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受益。另外,本基金可能持有所投资的标的基金较大比例的份额,因此,在基金管理人决定是否及何时赎回该标的基金时,考虑赎回该标的基金对于本基金的影响及对于该标的基金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时可能面临利益冲突。此外,本基金拟投资的标的基金可能包括以复制方法跟踪于持有基金管理人的间接母公司摩根大通集团的普通股的指数的股票指数基金。
3)境外证券投资额度限制引致的风险
本基金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核准的额度设定基金募集期内的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上述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控制基金申购规模并暂停基金的申购。
(5)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的风险
(6)投资于中国存托凭证的风险
(7)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8)衍生品风险
(9)信用风险
(10)金融模型风险
(11)操作或技术风险
(12)合规性风险
(13)交易结算风险
(14)会计核算风险
(15)税务风险
(16)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17)其他风险
2、声明
(1)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基金投资者自愿投资于本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基金代销机构代理销售,但是,基金资产并不
是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基金代销机构担保收益,代销机构并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第5页共6页(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am.jpmorgan.com/cn 客服电话:400-889-4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