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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中债投资级公司信用债精选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5-06-13
						天弘中债投资级公司信用债精选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06月12日
    送出日期:2025年06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天弘中债投资级公司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4538信用债精选指数发起天弘中债投资级公司
    基金简称A 信用债精选指数发起 基金代码A 024538
    A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司司基金合同生效日暂无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暂无基金经理尹粒宇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12年10月08日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目标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债-投资级公司信用债精选指数。
    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信用
    衍生品、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
    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的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优化抽样复制策略、替代性策略、衍生产品投资策主要投资策略略。
    中债-投资级公司信用债精选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业绩比较基准
    后)*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风险收益特征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详见《天弘中债投资级公司信用债精选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天弘中债投资级公司信用债精选指数发起A无历史数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天弘中债投资级公司信用债精选指数发起A无历史数据。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 0.04% 特定投资主体
    100万≤M<200万 0.025% 特定投资主体
    200万≤M<500万 0.01% 特定投资主体
    认购费 500万≤M 1000元/笔 特定投资主体
    M<100万 0.40% 非特定投资主体
    100万≤M<200万 0.25% 非特定投资主体
    200万≤M<500万 0.10% 非特定投资主体500万≤M 1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主体
    M<100万 0.04% 特定投资主体
    100万≤M<200万 0.025% 特定投资主体
    200万≤M<500万 0.01% 特定投资主体
    500万≤M 1000元/笔 特定投资主体
    申购费
    M<100万 0.40% 非特定投资主体
    100万≤M<200万 0.25% 非特定投资主体
    200万≤M<500万 0.10% 非特定投资主体
    500万≤M 1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主体
    N<7天 1.50%赎回费
    7天≤N 0.00%
    注:1、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认购、申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对特定投资主体实施优惠费率,具体特定投资主体范围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15%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律师费、第三方收取方其他费用诉讼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特有风险:1、标的指数风险:即编制方法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表
    现的差异,此外因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不成熟也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大,增加基金投资成本,并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跟踪误差,影响投资收益。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3、跟踪偏离风险:即基金在跟踪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产生差异的不确定性。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果指数编制机构变更或停止该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可能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1)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2)本基金采用优化抽样复制策略,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可能存在差异,从而可能导致基金实际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偏离。6、成份券违约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发生违约,发生成份券违约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2)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大面积违约,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份券以获取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款项,由此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能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按时获得赎回款项或者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券的违约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券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7、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8、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转型为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如决定以ETF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转型为该基金的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需提前公告。投资者还有可能面临基金自动转型的风险。9、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还有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10、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可能引起的风险:
    (1)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所面临的风险如下:1)与基础资
    产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3)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2)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所面临的风险如下:1)杠杆性风险。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风险。2)到期日风险。国债期货合约到期时,如本基金仍持有未平仓合约,交易所将按照交割结算价将本基金持有的合约进行现金交割,本基金存在无法继续持有到期合约的可能,具有到期日风险。国债期货合约采取实物交割方式,如本基金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或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缴纳交割货款,将构成交割违约,交易所将收取相应的惩罚性违约金。3)强制平仓风险。
    如本基金参与交割不符合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期货公司有权不接受本基金的交割申请或对本基金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将由基金承担。4)使用国债期货对冲市场风险的过程中,基金财产可能因为国债期货合约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期现基差风险。在需要将期货合约展期时,合约平仓时的价格与下一个新合约开仓时的价格之差也存在不确定性,面临跨期基差风险。(3)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信用衍生品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指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间,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的债券主体经营状况或利率环境发生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
    其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税负
    增加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
    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它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
    95046]
    ●《天弘中债投资级公司信用债精选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弘中债投资级公司信用债精选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天弘中债投资级公司信用债精选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