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06-13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6月12日
送出日期:2025年6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基金简称浙商沪港深混合基金代码007368
下属基金简称 浙商沪港深混合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7368
下属基金简称 浙商沪港深混合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7369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6月27日-日期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4年9月11日
基金经理刘新正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17年7月10日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把握 A 股与港股市场互联互通的投资机会,以基本面分析为立足点,挖掘长期业投资目标绩优秀、质地优良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投资范围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5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
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基于基金管理人自主研发的智能投研平台,对宏观经济、政策面、资金面、市场情绪等因素综合分析,对股票资产、债券资产、现金类资产等大类资产的收益特征进行前瞻性研究,形成对各类别资产未来相对表现得预判,在严控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主要投资策略确定并适时调整基金资产中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本基金将遵循“行业景气度向上”的基本原则,精选优质上市公司股票,重点配置港股上市公司。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收益率×7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的产品。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风险收益特征股票,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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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沪港深混合 A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0000 1.5% -
申购费 1000000<=M<3000000 1.0% -(前收费) 3000000<=M<5000000 0.6% -
5000000<=M - 1000 元/每笔 -
N<7 日 1.5% 100%计入基金财产
7<=N<30 日 0.75% 100%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 30<=N<90 日 0.5% 75%计入基金财产
90<=N<180 日 0.5% 50%计入基金财产
180<=N<360 日 0.25% 25%计入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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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N 日 0% -
浙商沪港深混合 C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100%计入基金财
N<7日 1.5%产
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
7<=N<30 日 0.5%
产
30<=N 日 0% -
申购费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别
管理费1.2%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基金托管人销售服
浙商沪港深混合 C 0.5% 销售机构务费审计费
7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用信息披
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浙商沪港深混合 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1.44%
浙商沪港深混合 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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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间1.9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的产品。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
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定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定的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0%-95%,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整体下跌的
系统性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2、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4、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5、港股投资风险
6、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7、融资业务风险
8、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本产品资料概要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如上图所示。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1、《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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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