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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06-13
						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5月15日
    送出日期:2025年6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 C 基金代码 019717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公司公司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1月3日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8年11月3日
    基金经理吴剑毅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09年7月16日其他本基金由南方顺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注:本基金于 2023年 10月 31日增设 C类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通过对具备良好成长潜力及合理估值水平的中小盘股票的投资,在有效投资目标
    控制组合风险的基础上,力争持续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 A 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下同))、债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等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80%~95%,其中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性、基本面良好的中小盘股票的资产合计不低于
    非现金资产的80%。债券、中期票据、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投资范围证券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范围为5%~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持有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未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有关强制性条款,则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有关规定自动相应调整,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进行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主要投资策略利率走势、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分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动态调整基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控制系统性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80%×中证7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小盘股票在股票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
    前款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
    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风险收益特征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本基金的风险等级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销售机构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2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份额(S)或金额(M)/持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N< 7 天 1.5% -
    赎回费 7 天≤ N< 30 天 0.5% -
    30 天≤ N 0% -
    本基金 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6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3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
    其他费用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3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05%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购买力风险。
    二、管理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属开放式基金,在所有赎回开放日基金管理人有义务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2、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述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在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如果出现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实施备
    4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同时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日常监控,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当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有可能无法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限支付赎回款项。
    四、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80-95%,因此股票市场的
    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股指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股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3)基差风险:是指股指期货合约价格和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
    (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指期货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
    (5)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6)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
    3、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
    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五、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3、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6、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
    7、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六、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
    5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前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资损失处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二)重要提示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南方顺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南方顺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南方顺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南方顺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90号)核准募集,于2015年09月29日至2015年10月26日进行募集,并于2015年10月28日正式成立。南方顺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期自2015年10月28日至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0月28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南方顺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于2018年10月29日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按照《南方顺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避险策略的股票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投资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提供营销信息、资讯与增值服务,并可自主选择退订,具体的服务说明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6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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