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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国证通用航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5-09-30
						汇添富国证通用航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09月29日
    送出日期:2025年09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汇添富国证通用航空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5380
    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汇添富国证通用航空
    下属基金简称 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下属基金代码 025380
    A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限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上市交易所-
    上市日期-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基金经理罗昊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17年04月20日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其他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投资目标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国证通用航空产业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投资范围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 ETF。
    本基金不参与目标 ETF 的投资管理。
    为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目标 ETF 的投资策略;成份
    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债及可交换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融资投资策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等。
    国证通用航空产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业绩比较基准
    ×5%
    本基金为汇添富国证通用航空产业 ETF 的联接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投资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费率/收费方式备注
    持有期限(N)M<50 万元 0.80% 非特定投资群体认购费
    50 万元≤M<100 万元 0.50% 非特定投资群体
    M≥1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非特定投资群体
    M<50 万元 1.00% 非特定投资群体
    申购费(前收费)
    50 万元≤M<100 万元 0.60% 非特定投资群体
    M≥1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非特定投资群体
    赎回费 N<7 天 1.50%
    N≥7天 0.0000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认购费用
    为每笔 500 元。未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认购费
    投资群体,认购费率参照非特定投资群体适用的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执行。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用
    为每笔 500 元。未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申购费
    投资群体,申购费率参照非特定投资群体适用的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执行。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式收取方
    管理费0.5%-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编制公司
    1、《基金合同》生效后
    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基金的证券、期货等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
    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基金投资目标ETF的相
    其他费用--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目标 ETF 的交易费用、申购赎回费用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2、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为基础计提。3、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
    持有目标ETF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为基础计提。
    注:本基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税负增加风险、操作或
    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
    致的风险、其他风险。其中特有风险包括:
    1、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带来的风险
    2、跟踪偏离风险或导致跟踪误差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3、与目标 ETF 业绩差异的风险
    4、其他投资于目标 ETF 的风险
    5、标的指数的风险
    6、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7、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8、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9、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以及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10、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11、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1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13、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1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15、参与融资交易风险
    16、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17、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
    18、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19、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投资风险
    20、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21、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电话:400-888-99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