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智华稳进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12-19
申万菱信智华稳进配置 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申万菱信智华稳进配置 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 类份额)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12月05日
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申万菱信智华稳进配置基金简称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基金代码021668
起式(FOF)申万菱信智华稳进配置
基金简称 A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 基金代码 A 021668
起式(FOF)A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01月17日-期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5年01月17日
基金经理杨绍华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10年08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多元资产配置为核心驱动力,通过优化配置各类资产实现投资组合投资目标的风险分散。同时本基金通过精选各类基金并构造分散的基金组合,力求实现投资组合长期稳健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 LOF、ETF、商品基金以及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投资范围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或准予注册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资
第 1页,共 6页申万菱信智华稳进配置 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
资产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5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15%,投资于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计入权益类资产中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以上;(2)
最近4个季度披露的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将秉承稳健的投资风格,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资产配置和基金研究主要投资策略优势,将积极、主动的多资产配置与系统、深入的基金研究相结合,力争在控制整体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业绩比较基准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3%+中证商品期货成份指数收益率*2%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理论上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如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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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 万元 1.20% 非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M<200 万元 1.00% 非养老金客户
200 万元≤M<500 万元 0.80%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 M≥500 万元 1000.00 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费) M<100 万元 0.36% 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M<200 万元 0.30% 养老金客户
200 万元≤M<500 万元 0.24% 养老金客户
M≥500 万元 30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75%
赎回费
30 天≤N<180 天 0.50%
N≥180 天 0.00%
注: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仅适用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第 3页,共 6页申万菱信智华稳进配置 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33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注: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所
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各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所对应
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4、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
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基金运作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配置,投资于采用不同投资策略、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而这些基金可能由于内部或外部的因素无法达到预期投资策略收益进而影响本基金的收益。
本基金与普通基金不同,本基金类别为基金中基金形式,申购和赎回确认时间晚于普通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于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可能面临的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会计核算风险及税务风险等境外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 ETF、LOF、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交易,由此可能面临交易量不足所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的折溢价风险以及被投资基金暂停交易或退市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商品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商品基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投资商品期货合约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品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卖出或赎回持有基金所得款项的到账时间,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较晚。本基金持有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其估值须待持有的公开募集证券基金净值披露后方可进行,因此本基金的估值和净值披露时间较一般证券投资基金为晚。本基金的投资人除了承担本基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承担投资其他基金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豁免的费用除外。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在信息披露、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估值核算等方面不同于其他开放式基金,面临一定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的相关风险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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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
基金份额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此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可能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可替代的基金品种,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或延缓赎回业务。
3、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债务人的违约或交收违约、资产支持
证券信用质量降低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等原因债务人进行提前偿付而导致的提前偿付风险,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4、本基金可在港股通机制下投资港股。本基金可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主要风险包括港
股价格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而导致系统性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机制和不设个股涨跌幅限制导致基金净值波动较大;港股买卖每日结算的换汇操作导致汇率风险;港股通规
则变动、额度限制、投资标的调整导致错失投资机会或基金净值波动;港股的交易日与内地不同导
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波动增大;交收制度以及交易日设定的不同,导致投资比例超标或支付赎回款日期相对延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交易所制度的差异,可能导致所持个股遭遇非预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5、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CDR 交易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作为存托凭证持有人并
不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本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存托协议作出额外修改。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部分变化可能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基金生效。
存托凭证如退市,本基金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卖出基础证券、存托凭证无法公开交易或转让的风险。
此外,存托人可能向本基金收取存托凭证相关费用。
6、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在上述情况下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另外,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基金,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7、本基金可投资北交所。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经营风险、退市风
险、股价波动风险、监管规则变化风险等。
8、其他风险还包括投资科创板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税负增加的风险、本
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者
申购失败的风险、基金进入清算期的相关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
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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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5、因本基金合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应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青岛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 或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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