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源达信
华商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核心优选混合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6-01-30
						华商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核心优选混合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华商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核心优选混合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华商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核心优选混合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1月26日
    送出日期:2026年1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核心优选混合 	基金代码 	026430
    下属基金简称 	华商核心优选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6431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毅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02月18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1、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1)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华商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在行业适度均衡配置的前提下,优选行业地位突出、位于产业链核心环节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力争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以及融资策略。
    各投资策略的具体内容详见基金法律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以外,还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1)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无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无
    1、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1)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1.00%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
    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1)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本基金根据每一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与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在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清算时确定该笔基金份额对应的管理费。当投资者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清算时,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365天,下同),则按1.20%年费率收取管理费;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则根据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对应的管理费率档位:
    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超过6%且持有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为正,按1.5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在-3%及以下,按0.6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其他情形按1.2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0% 	销售机构
    注:本基金管理费(包含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的具体计算和支付方法请参见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应部分;本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销售服务费。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天)的基金份额继续收取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1、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1)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相关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其中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既能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亦能投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因此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设置浮动管理费模式的相关风险
      (1)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详见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因此投资者在认/申购本基金时无法预先确定本基金的整体管理费水平。
      (2)由于本基金在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时,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算管理费,该费率可能高于或低于不同投资者最终适用的管理费率。在基金份额赎回、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清算时,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3)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收益的保证。
      3、本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4、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1)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是北京市。
    1、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1、《华商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商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1、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