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源达信
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6年3月更新)
2026-03-06
						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6年3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4年9月4日证监许可[2024]1254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存在一定的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标的物风险、基差风险与衍生品模型风险等。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与操作风险等。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因市场利率的变化带来的价格剧烈波动风险及再投资风险,同时面临因基础资产或证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导致的信用评级下降甚至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行兑付的风险。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次更新仅涉及基金经理及基金管理人事项,已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应修订。
    除此之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5年5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重要提示................................................-1-
    目录..................................................-3-
    第一部分绪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2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6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8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29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30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5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58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60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61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8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0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3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4
    第十七部分侧袋机制............................................82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85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3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6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6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3
    -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35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36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137
    -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一部分绪言《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
    有关规定以及《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之日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部分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
    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3、基金销售业务:指为投资人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及提供基金交易账户信息查询等活动
    24、销售机构:指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
    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5、T+n 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
    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
    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
    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
    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3、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4、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56、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0、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1、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7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柳梧城投大厦 A-1206-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
    设立日期:2015年3月3日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联系人:童贤达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850195
    注册资本为1.43亿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占注册资本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元)比例
    1王德晓3705540525.9129%
    2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20.9790%
    3珠海市基业长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10360411.2613%
    4南京民生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34062509.3750%
    5江苏岛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34062509.3750%
    6上海捷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4284913.0968%
    7泓德基业(西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517500010.6119%
    8珠海市崇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56150003.9266%
    8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珠海市广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31650002.2133%
    10温永鹏21450001.5000%
    11李晓春5000000.3497%
    12王克玉5000000.3497%
    13秦毅5000000.3497%
    14李娇5000000.3497%
    15李操纲5000000.3497%
    合计143000000100.0000%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温永鹏先生,董事长,博士。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处处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经济分析师。
    王德晓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首席信息官,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丹女士,董事,学士。现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
    陈学锋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东方金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任北京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信国际合作公司计财处副处长。
    王克明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安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总经理,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中心副主任,嘉实资本管理有
    9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产管理一部业务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总监、房地产与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总监、机构客户资产管理总监。
    张荟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多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李诗菁女士,监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硕士。曾任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富舜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量化分析师。
    李娇女士,督察长,硕士。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岗,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资金管理岗。
    艾新国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证券投资基金处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包头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研究发展处处长、副处长。
    王克玉先生,副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曾任本公司投研总监,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及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国都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析师,元大京华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
    秦毅先生,副总经理,基金经理,博士。曾任本公司多资产投资部投资经理、研究部研究员,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2、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李子昂先生,智能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硕士。曾任本公司多资产投资部投资经理,北京隆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基金评估部助理专员。现任泓德泓信混合、泓德智选启元混合、泓德智选启航混合、泓德智选领航混合、泓德智选启鑫混
    合、泓德中证 A500 指数增强、泓德智选启诚混合、泓德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基金的基金经理。
    10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刘令宇先生,基金经理,研究员,硕士。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投资部研究员。现任泓德智选启元混合、泓德智选启鑫混合、泓德智选领航混合、泓德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基金的基金经理。
    (2)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无。
    3、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王德晓先生,简历同上。
    成员:王克玉先生,简历同上。
    温永鹏先生,简历同上。
    秦毅先生,简历同上。
    王高伟先生,多资产投资部总监,硕士。曾任恒丰银行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资中心总经理,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高级投资主管。
    列席人员:李娇女士,简历同上。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1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
    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
    《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和收益分配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1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
    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行业自律组织的要求提供,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
    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
    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1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
    《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1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受托资产(包括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及其他受托资产)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
    (3)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确保受托资产、公司财务和其它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5)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形象。
    2、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受托资产、自有资产、其它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性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纲要和总揽;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财
    17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考核制度、公平交易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异常交易监控
    与报告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内幕交易管理制度、反洗钱制度、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等;
    第三个层面是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
    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第四个层面是业务操作手册,是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运行办法,是对业务各个细节、流程进行的描述和约束。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2)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1)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2)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风险控制工作的总体原则、方针和政策,以及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和风险控制制度。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4)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的主要职责是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规、完善;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出具监察稽核报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调查基金及其他类型产品的异常投资和交易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调查;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
    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合规咨询、合规培训、离任审查等工作。
    5)业务部门
    18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首要责任。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自身工作中潜在风险的自我检查和控制,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部门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一线风险控制职能。
    4、内部控制措施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交易部完成;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易部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
    19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
    同时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向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0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5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4820546829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无期限
    联系电话:95548-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成立于1995年10月25日,前身是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于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14年7月中信证券成立托管部,并于当年10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4号),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开展基金托管业务以来,公司严格切实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维
    2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中信证券逐年加大托管业务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投入,构建智能化客户服务体系,持续研发创新基金托管服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信证券设立托管部,管理并具体承办基金托管业务。托管部下设市场服务、产品设计、估值核算、托管结算、投资监督、跨境服务、客户服务、金融科技、风险管理、
    综合管理等团队。部门员工均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并具有多年金融从业经历,核心业务岗人员均已具备5年及以上相关业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中信证券于2014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获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中信证券自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以来,秉承“忠于所托,信于所管”的宗旨,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依靠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运营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切实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中信证券托管业务运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运作流程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位和人员;
    (3)有效性原则:建立对内控制度及其执行的监督、评价、反馈和完善机制,保证内控制度有效执行;
    2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审慎性原则:托管业务各项业务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风险发生的源头,防
    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6)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托管部经营战
    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
    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7)独立性原则:托管人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
    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小组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小组;
    (8)相互制约原则:托管部的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以及高效。
    主要制度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资产保管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清算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部基金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通过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做到业务分工合理、业务运行和操作流程化、技术系统完整独立、核心业务相互隔离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勤勉尽责的履行托管义务。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涉及托管项目、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资
    产估值、投资监督、信息技术系统等重要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基金托管人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同时为了保证和验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中信证券定期聘请具有证券业
    2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务资格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开展相关审查与评估,自 2016 年起每年均通过 ISAE3402 国际鉴证,中信证券托管业务质量、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得到第三方独立机构的全面认可。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财产保
    护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等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通知基金管理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情况,编写托管人年度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柳梧城投大厦 A-1206-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850195
    联系人:童贤达
    网址:www.hongde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各基金销售机构下“销售机构一览表”。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柳梧城投大厦 A-1206-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2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传真:010-59850195
    联系人:童贤达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法定代表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维、肖厚发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联系人:蔡晓慧
    经办会计师:蔡晓慧、林佳璐
    27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24年9月4日证监许可[2024]1254号文注册募集。募集期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2日止,共募集有效认购份额572560608.11份,利息结转份额156422.63份,合计572717030.74份,募集户数为4937户。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28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4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9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30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先后次序
    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暂停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
    3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
    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
    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未及时进行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
    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总规模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等不同划分为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和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和赎回费,不收取认/申购费。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 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
    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3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7)养老目标基金;
    (8)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养老金客户直销柜台申购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普通申购费率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M<50万 1.50% 0.15%
    50 万≤M<200 万 1.20% 0.12%
    200 万≤M<500 万 0.80% 0.08%
    M≥500 万 1000 元/笔 1000元/笔
    申购费由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各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着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1.5%
    3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日≤持有期<30日0.75%
    30日≤持有期<180日0.50%
    持有期≥180日0%
    本基金的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1.5%
    7日≤持有期<30日0.50%
    持有期≥30日0%
    赎回费用由赎回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含)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含)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1个月以30日计算)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3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 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假定 T日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300 元,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两次投资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两笔申购金额分别为 10万元、1000 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 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申购2
    申购金额(a) 100000.00 元 10000000.00 元
    适用申购费率(b) 1.50% 固定金额 1000 元
    3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净申购金额(c=a/(1+b))或(c=a-1000) 98522.17 元 9999000.00 元
    申购费用(d=a-c)或 (d=1000) 1477.83 元 1000 元
    基金份额净值(e) 1.2300 元 1.2300 元
    申购份额(f=c/e) 80099.33 份 8129268.29 份
    例二:假定 T日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300 元,某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两次投资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两笔申购金额分别为 10 万元、10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 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申购2
    申购金额(a) 100000.00 元 10000000.00 元
    适用申购费率(b) 0.15% 固定金额 1000 元
    净申购金额(c=a/(1+b))或(c=a-1000) 99850.22 元 9999000.00 元
    申购费用(d=a-c)或 (d=1000) 149.78 元 1000 元
    基金份额净值(e) 1.2300 元 1.2300 元
    申购份额(f=c/e) 81179.04 份 8129268.29 份
    例三:假定 T日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300 元,某投资者投资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 10000 元,则其可得到的 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1.2300=8130.08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300 元,则其可得到 8130.08 份 C 类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37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 A类/C 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四:假定某投资者在 T日赎回 10000.00 份 A类/C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1600日,该日 A类/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50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0-0.00=12500.00元
    即该投资者在 T日赎回 10000.00 份 A 类/C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1600 日,该日A类/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为 12500.00 元。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38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
    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
    系统、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
    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情形。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日/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或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7、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当发生上述第8、9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赎回业务。
    39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40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如不存在单个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30%的情形,则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未能赎回的部分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出现单个持有人的申请赎回份额超过前一工作日基
    金总份额3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相关措施为此单个持有人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即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其他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具体为:如其他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此单个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此单个持有人其余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如其他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未被全部确认,则对该持有人的全部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4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暂停申购或赎回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
    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
    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4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基金份额的质押或其他业务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登记机构有权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八、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4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十、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在不影响基
    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提前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4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4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基金管理人开发的“多因子选股模型”以及基本面选股等多种策略进行
    股票选择并据此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修正,优化股票投资组合。
    1、多因子选股模型
    基金管理人根据对中国证券市场运行特征的长期研究,深入剖析股价运动规律和股票定价因素,通过人工智能模型对股票量价信息和基本面特征进行挖掘和组合,对能够持续产生超额收益的投资思想进行数量化表述构建多因子-多策略选股模型。本基金将力争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模型进行修正和迭代,持续开发更多有效因子和特征,并不断优化模型适用性。
    2、基本面选股策略
    本基金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来考察和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个股,从基本面分析入手,根据个股的估值水平优选个股,重点配置当前业绩优良、市场认同度较高、在可预见的未来其行业处于景气周期中的股票。
    3、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
    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 GDP、CPI、国际收支等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4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个券选择策略
    对于国债、央行票据等非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对于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赋予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将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权利,投资者可能还具有回售等其他权利,因此从这方面看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应等于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和可转换债券自身内含的期权价值之和。本基金在合理地给出可转换债券估值的基础上,尽量有效地挖掘出投资价值较高的可转换债券。
    4、可交换债券配置策略
    可交换债券的价值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以及内嵌期权价值。其中其债券价值与可转换债券相同,即选择持有可交换债券至到期以获取票面价值和票面利息;而其股权价值则需要关注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本基金将结合对可交换债券的纯债部分价值以及对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的综合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支持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资产池结构、提前偿
    还率、违约率、市场利率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47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股指期货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8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
    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2)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的,应遵循下列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
    股票总市值的20%;
    3)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
    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
    4)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
    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15%;
    49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
    券总市值的30%;
    8)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
    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9)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
    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2)、(9)、(14)、(15)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0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五、业绩比较基准
    5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0%
    业绩比较基准选择理由:
    1、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开发的中国 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 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 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2、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
    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市场推出更权威的能够代表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或上述业绩比较基准采用的指数停止发布或更改名称,或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5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
    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九、基金的投资组合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93564169.0790.75
    其中:股票193564169.0790.75
    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
    5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金融衍生品投资--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9732388.379.25
    8其他资产--
    9合计213296557.44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272967.00 0.61
    B 采矿业 10303233.00 4.92
    C 制造业 98199208.99 46.8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D 7399769.00 3.53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3764122.00 1.80
    F 批发和零售业 1233345.00 0.5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658778.00 3.1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I 8962816.00 4.28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50036613.40 23.88
    K 房地产业 570930.00 0.27
    5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64646.00 0.9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00856.68 0.8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N 535400.00 0.26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O - -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61484.00 0.41
    S 综合 - -
    合计193564169.0792.38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占基金资产净值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
    号比例(%)
    1600519贵州茅台58009053800.004.32
    2300750宁德时代251006348794.003.03
    3600036招商银行1247005398263.002.58
    4601318中国平安906004677678.002.23
    5000333美的集团510004003500.001.91
    6601166兴业银行1693003656880.001.75
    7600900长江电力1148003192588.001.52
    8002594比亚迪83003111670.001.49
    5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601398工商银行3673002530697.001.21
    10601899紫金矿业1373002487876.001.19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无。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无。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无。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无。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无。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5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招商银行(证券代码:600036)、兴业银行(证券代码:601166)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24年06月24日,招商银行(证券代码:600036)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理财业务未能有效穿透识别底层资产、信息披露不规范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
    350万元。
    2024年07月17日,兴业银行(证券代码:601166)发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未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处以190万元罚款。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本基金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无。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无。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无。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57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泓德智选领航混合 A
    阶段净值增长净值增长业绩比较业绩比较*-**-*
    率*率标准差基准收益基准收益
    *率*率标准差
    *2024年度(2024年10月-0.34%0.18%-0.63%1.02%0.29%-0.84%
    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56%0.45%-1.80%0.92%3.36%-0.47%
    (2024年10月24日至
    2025年3月31日)
    泓德智选领航混合 C
    阶段净值增长净值增长业绩比较业绩比较*-**-*
    率*率标准差基准收益基准收益
    *率*率标准差
    *2024年度(2024年10月-0.41%0.18%-0.63%1.02%0.22%-0.84%
    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38%0.45%-1.80%0.92%3.18%-0.47%
    (2024年10月24日至
    2025年3月31日)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58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4年10月24日生效,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1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3、建仓期结束后,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规定。
    59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
    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
    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60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
    约、同业存单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二)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
    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四、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荐估值全价进行估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等有活跃市场的含转股权的债券,实行全价交易的选取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实行净价交易的选取收盘价并加计每百元税前利息作为估值全价;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
    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6)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估
    值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6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
    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
    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荐估值全价估值。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于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且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4、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
    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6、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
    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7、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6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
    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
    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6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
    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6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7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
    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登记结算公司及
    存款银行等第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遗漏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67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
    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
    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68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
    69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除外;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70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
    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或相关公告的规定。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7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
    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
    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7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7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
    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
    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规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规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类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7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
    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77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
    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
    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2、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78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4、本基金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25、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十一)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十二)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
    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交易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交易政策和交易目标。
    79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
    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交易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交易政策和交易目标。
    基金管理人应在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
    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规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规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规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相关档案的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年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
    80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1、不可抗力;
    2、发生暂停估值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九、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8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十七部分侧袋机制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及时发布临时公告,并在五个工作日内聘请侧袋机制启用日发表意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二、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登记机构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原有账户份额为基础,
    确认相应侧袋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份额;当日收到的申购申请,按照启用侧袋机制后的主袋账户份额办理;当日收到的赎回申请,仅办理主袋账户的赎回申请并支付赎回款项。
    2、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办理主袋账户份额的赎回,并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确定是否暂停申购。
    3、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值办理主袋账户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外,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的申购、赎回规定适用于主袋账户份额。巨额赎回按照单个开放日内主袋账户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主袋账户总份额的10%认定。
    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投资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
    8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20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资组合的调整,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侧袋账户中进行除特定资产处置变现以外的其他投资操作。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估值与会计核算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侧袋账户的会计核算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1、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按主袋账户基金资产净
    值作为基数计提。
    2、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
    六、侧袋账户中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
    特定资产以可出售、可转让、恢复交易等方式恢复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对应变现款项。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无论侧袋账户资产是否全部完成变现,基金管理人都应当及时向侧袋账户全部份额持有人支付已变现部分对应的款项。若侧袋账户资产无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现,基金管理人在每次处置变现后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并终止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七、侧袋机制的信息披露
    1、临时公告
    8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2、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招募说明书“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规定的基金净值信息披露方式和频率披露主袋账户份额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
    3、定期报告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侧袋账户相关信息,基金定期报告中的基金会计报表仅需针对主袋账户进行编制。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时,应对报告期内基金侧袋机制运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年度报告披露等发表审计意见。
    8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通过正规的途径,如:泓德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9-100-888),泓德基金公司网站(www.hongdefund.com)或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在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后,再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后,即使出现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8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导致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波动。市场风险可以分为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
    1、股票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水平波动的风险。
    (2)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
    (3)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
    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2、债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信用风险
    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或者债券回购交易到期时交易对手方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义务等,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2)利率风险
    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债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债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风险
    如果基金对长、中、短期债券的持有结构与基准存在差异,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时,基金资产的收益可能低于基准。
    (4)利差风险
    8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债券市场不同期限、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利差变动导致相应期限和类属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
    (5)市场供需风险
    如果宏观经济环境、政府财政政策、市场监管政策、市场参与主体经营环境等发生变化,债券市场参与主体可用资金数量和债券市场可供投资的债券数量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最终影响债券市场的供需关系,造成基金资产投资收益的变化。
    (6)购买力风险
    基金投资所取得的收益率有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投资者持有本基金资产实际购买力下降。
    (二)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或个券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对赎回要求,在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和现金过多带来的收益下降风险。
    本基金主要的流动性风险为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因巨额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若是由于投资者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持有投资品种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另外,本基金在符合《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能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此部分资产存在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风险。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
    (2)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股票和债券。随着我国股票、债券市场交易机制的逐步完善、投资者结构的优化、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
    87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推出,我国的股票和债券市场已经具备较好的流动性。沪深股票市场的日均成交量已达千亿级别。银行间和交易所主要债券品种的年成交量是存量的近2倍。因此,本基金拟投资的市场整体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水平,可以匹配本基金约定的申购赎回安排。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内部巨额赎回应对机制,对基金巨额赎回情况进行严格的事前监测、事中管控与事后评估。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流动性评估,确认是否可以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当发现现金类资产不足以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会在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单位份额净值波
    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3)暂停基金估值;4)摆动定价;5)侧袋机制;6)收取短期赎回费;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中“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的相关内容。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中“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3)暂停基金估值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措施。
    4)摆动定价
    88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当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规定。
    5)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6)收取短期赎回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着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三)操作或技术风险
    89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四)管理风险
    1、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
    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五)政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例如,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相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化基金管理人为调整投资组合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等。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基础资产的构成与质量、提前偿还率
    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时,面临因市场利率的变化带来的价格剧烈波动风险及再投资风险,同时面临因基础资产或证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导致的信用评级下降甚至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行兑付的风险。
    (七)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国债期货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国债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国债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90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基差风险:是指国债期货合约价格和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以及不同国债期货合约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期现价差风险。
    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合约头寸
    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
    5、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6、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
    统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
    (八)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1、基差风险。标的股票指数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被称为基差。在股指
    期货交易中因基差波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风险被称为基差风险;
    2、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
    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况:A.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B.价格变动的幅度不同。类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变动幅度上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差异的风险;
    3、标的物风险。股指期货交易中,标的物风险是由于投资组合与股指期货的标的
    指数的结构不完全一致,导致投资组合特定风险无法完全锁定所带来的风险;
    4、衍生品模型风险。本基金在构建股指期货组合时,可能借助模型进行期货合约的选择。由于模型设计、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或不可抗力,按模型结果调整股指期货合约或者持仓比例也可能将给本基金的收益带来影响。
    (九)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
    9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十)本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面临自动终止的风险。
    (十一)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9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决
    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
    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9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
    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9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9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9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
    (10)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时的更新和补充,并保证其真实性;
    (1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97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和收益分配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98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
    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行业自律组织的要求提供,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99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
    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
    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100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
    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
    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
    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
    10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
    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
    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因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行业自律组织的要求提供,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
    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0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10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履行适当程序后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增加、减少基金份额类别,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及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10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
    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转托管、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7)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新服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
    10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规定媒介公告。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
    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10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
    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
    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
    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107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
    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如果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低
    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则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
    4、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规定的前提下,经会议通知载明,本基金可
    采用网络、电话、短信等其他非书面方式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其授权代表或代理人进行授权;本基金亦可采用网络、电话、短信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
    式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108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
    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109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
    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
    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
    110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本部分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部分约定的以下情形中的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均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
    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
    额10%以上(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
    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当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
    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11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
    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容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上文相关约定。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监管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11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决
    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
    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11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
    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四、争议解决方式
    11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11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成立时间:2015年3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5]25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长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11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国家工商总局
    批准设立文号:100000000018305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4820546829元人民币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4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存续期间:无限期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117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
    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
    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超过该证券的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118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
    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
    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2)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的,应遵循下列限制: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
    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9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
    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
    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
    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120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除上述2)、9)、14)、15)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禁
    止行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4、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基金关联投资限制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
    12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5、本基金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由基金管理人决定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的名单,
    并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在该名单中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管理人在银
    行间市场进行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交易对手名单中约定的该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不对本基金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和交易结算方式进行监控。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1)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2)此处流通受限证券与上文所述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并不完全一致,包括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
    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
    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3)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
    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上述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12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确认。
    (4)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
    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发行证券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值占资产净值的比例、资金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于拟执行投资指令前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5)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的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有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决。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行的支
    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应规则确定存款银行,本基金投资存款银行以外的银行存款出现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时由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基金托管人不对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存款银行进行监控。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需基金管理人主动提供)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12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因其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自律性规定或《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而致使投资者和基金托管人遭受的损失。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交的且基金托管人在交易前能够监控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对于必须于估值完成后方可获知的监控指标或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交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12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
    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
    《基金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经营机构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另有规定,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相
    关开户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分账管理,独立核算,确
    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12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对于因为基金认申购、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
    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基金管理人未及时催收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对因为基金管理人投资产生的存放或存管在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的基金财产,或交由期货公司或证券公司负责清算交收的基金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期货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期货合约等)及其收益,若由于该等机构或该机构会员单位等本协议当事人外
    第三方的原因给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等,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
    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备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
    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结算专用章”和基金
    12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托管人有权人名章。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2、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基金的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证券账户开立后,证券经纪商选择指定营业网点为本基金开立证券资金账户,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该证券资金账户与基金托管资金专门账户之间建立银证转账对应关系。
    5、交易所证券交易资金采用第三方存管模式,即用于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全额存放
    在基金管理人为基金开设证券资金账户中,场内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所选择的证券公司负责。基金托管人不负责办理场内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也不负责保管证券资金账户内存放的资金。
    6、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的,涉
    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127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和资金结算专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和资金的清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负责完成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
    (六)期货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需要按照规定开立期货保证金账户及期货交易编码等。完成上述账户开立后,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形式将期货公司提供的期货保证金账户的初始资金密码和市场监控中心的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告知基金托管人。资金密码和市场监控中心登录密码重置由基金管理人进行,重置后务必及时通知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户过程中相互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基金管理人保证所提供的账户开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且在相关资料变更后及时将变更的资料提供给基金托管人。
    (七)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由基金管理人协助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协商后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投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应由基金管理人与存款银行总行或其授权分行签订总体合作协议,并将资金存放于存款银行总行或其授权分行指定的分支机构。
    128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存款账户必须以基金名义开立,账户名称为基金名称,存款账户开户文件上加盖预留印鉴及基金管理人公章。预留印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结算专用章”和基金托管人有权人名章。存款证实书原件由托管人负责保管。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与存款银行签订具体存款协议,明确存款的类型、期限、利率、金额、账号、对账方式、支取方式、账户管理等细则。存款协议须约定将托管人为本基金开立的托管银行账户指定为唯一回款账户,任何情况下,存款银行都不得将存款本息划往任何其他账户。
    为防范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定期存款协议中应当约定提前支取条款。
    基金所投资定期存款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金银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对的真实、准确。
    (九)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其档案库或保险柜,但要与非本基金的其他有价凭证分开保管。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基金托管人承担保管职责。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十)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的保管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有关重大合同后应在收到合同正本后30日内将一份正本的原件提交给基金托管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与合同原件核对一致的并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的合同传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五、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会计核算
    1、基金资产净值
    129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复核程序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因此,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的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式。保管期限不低于法定最低期限。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
    130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提交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下列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每年6月30日、每年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其中每年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七、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并从其解释。
    (二)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可通过
    友好协商、调解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三)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13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
    2、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托管业务;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业务;
    (4)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13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料发送
    1、基金交易对账单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账单订制情况向账单期内发生交易或账单期末仍
    持有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定期或不定期发送对账单,但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详实填写或更新客户资料(含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邮政编码等)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送出的除外。
    2、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指随基金交易对账单不定期发送的基金资讯材料,如基金新产品或新服务的相关材料、开放式基金运作情况回顾、客户服务问答等。
    二、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登记机构将其所获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用。
    三、定期定额投资
    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即投资者可通过固定的销售机构,采用定期定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不受日常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定期定额具体实施时间和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在规定信息披露媒介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四、基金转换
    13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者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转入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需遵守转入基金、转出基金有关基金申购赎回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投资者可获得一定的费率优惠,具体业务规则和办理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在规定媒介的公告。
    五、呼叫中心
    呼叫中心人工座席每个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为投资
    人提供服务,客服热线服务内容包括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六、电子邮件服务投资者在申请开立基金管理人基金账户时如预留电子邮件地址并通过基金管理人
    客服电话订制电子邮件服务,可自动获得相应服务。未预留相关资料的投资者可办理资料变更后获得此项服务。
    七、短信服务投资者在申请开立基金管理人基金账户时如预留手机号码并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服
    电话订制短信服务,可自动获得相应服务。未预留相关资料的投资者可办理资料变更后获得此项服务。
    八、客户投诉和建议处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呼叫中心语音留言、呼叫中心人工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服务电话对该其他销售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
    客服邮箱:service@hongdefund.com
    九、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134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以下信息披露事项已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进行公开披露。
    序号公告名称时间
    1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04-25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2025-04-17
    公告
    3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2025-04-11
    公告
    4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2025-03-31
    付情况(2024年度)
    5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2025-03-29
    公告
    6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2025-03-26
    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7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2025-03-13
    公告
    8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2025-01-02
    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9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由北京中植基金2024-12-31
    销售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10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1-07
    11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2024-10-25
    1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上2024-10-18
    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024-10-11
    135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136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2、《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泓德智选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