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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永福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6-05-14
						圆信永丰永福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圆信永丰永福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年05月11日
    送出日期:2026年05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圆信永丰永福90天持有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6012债券圆信永丰永福90天持有
    基金简称A 基金代码A 026012
    债券A圆信永丰永福90天持有
    基金简称C 基金代码C 026013
    债券C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市交易所及上基金合同生效日2026年04月20日暂未上市市日期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份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基金份额设定90天最短持有期基金经理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许燕2026年04月20日2011年04月01日田玉铎2026年05月11日2016年07月01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
    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其他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注: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投资目标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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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包括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股票型基
    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合
    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20%。其中,本基金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
    一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约定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等因素,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的比例。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流动性的基础上,决定组合的久期水主要投资策略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适当参与权益类资产投资,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债券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策
    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8%+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业绩比较基准
    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风险收益特征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其预期风险高于纯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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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和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圆信永丰永福90天持有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 0.30%申购费(前
    100万≤M<500万 0.10%
    收费)
    M≥500万 1000.00元/笔本基金设有
    90天的最短
    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赎回费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
    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注1:上表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注2: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申购费。
    圆信永丰永福90天持有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本基金设有
    90天的最短
    持有期限,赎回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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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元)收取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管理费0.60%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3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0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基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注2: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计提。
    注3:上表中的销售服务费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如有)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
    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超过一年计提到的销售服务费(如有)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市场下跌风险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市场的变化会影响到基金业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以及信用债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3)港股投资的风险;
    (4)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5)科创板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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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
    (7)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
    (8)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9)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个人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投资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前述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已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法》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履行的程序,关注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www.gtsfund.com.cn)披露的《隐私政策》及其后续做出的不时修订。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s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情况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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