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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6-06-15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年6月10日
    送出日期:2026年6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基金简称基金代码159936
    ETF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交易所及上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06-03
    市日期2014-06-25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6-03-24
    基金经理李琛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00-07-01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其他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场内简称 可选消费 ETF广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中证全指可选消费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债
    券、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建仓完成后,本基投资范围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待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
    1/5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小于0.2%,年化跟踪主要投资策略误差不超过2%。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
    的衍生工具,包括融资融券等。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力争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缩小跟踪误差,而非用于投机或用作杠杆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可选消费指数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风险收益特征
    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详见《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
    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2/5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1、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2、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
    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5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34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
    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其他费用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相关服务机构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3/5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68%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行业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是可选消费行业,须承受政府政策变化、行业景气度变化等影响可选消费行业的因素所带来的行业风险。
    (2)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3)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
    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4)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5)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6)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7)参考 IOPV决策和 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发布,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 与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计算可能出现错误,投资人若参考 IOPV 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需投资人自行承担后果。
    (8)退市风险
    (9)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可能仅允许对部分成份股使用现金替代。因此,投资人在进行申购时,可能存在因个别成份股涨停、临时停牌等原因而无法买入申购所需的足够的成份股,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
    (10)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
    在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如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可能导致出现赎回失败的情形。
    另外,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11)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本基金赎回对价主要为组合证券,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投资人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12)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13)申购赎回清单现金标识设置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申购赎回清单的现金替代标识设置时,将充分考虑由此引发的市场套
    4/5利等行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造成的利益损害。但基金管理人不能保证极端情况下申购赎
    回清单现金标识设置的完全合理性。
    (14)本基金的特有风险还包括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
    服务的风险、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等。
    2、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3、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合规性风险;(5)流动性风
    险;(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4、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1)《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