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博迈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6-07-06
路博迈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7月6日
送出日期:2026年7月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基金简称路博迈添源纯债债券基金代码023113
下属基金简称 路博迈添源纯债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3114
基金管理人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6年7月6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2026年7月6日基金经理魏丽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10年09月15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其他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注: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21日期间,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路博迈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施罗德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变更
为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同意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路博迈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6年7月6日,《路博迈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的宏观研究和债券类资产的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
现金、同业存单、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1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环境、货币和财政政策、利率走势、国家经济政策、资本
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等因素综合分析,对当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利主要投资
率曲线、流动性及配置时机进行评估,以确定投资组合在各类固定收益类金融策略
工具之间的配置比例与久期分布,并进行动态调整。本基金具体的投资策略包括宏观策略、债券投资组合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指数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基准*5%
风险收益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特征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5年3月27日生效。自2026年7月
6日起,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施罗德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
司变更为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应变更
2为路博迈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自2026年7月6日起,基金经理由施罗德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的单坤、王文龙变更为
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的魏丽。
3、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业绩表现截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费用类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备注
N<7日 1.50% 个人投资者
7日≤N 0 个人投资者
赎回费 N<7日 1.50% 非个人投资者
7日≤N<30日 1.00% 非个人投资者
30日≤N 0 非个人投资者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1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45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公证
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等交易结算费用;基金的
其他费用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与基金投资运作相关的增值税及其他税费
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等。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或者通过其他销售
机构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天)的C类基金份额在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
365天)后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转出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
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由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返还规则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或清算款)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或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3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0.50%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
占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操作或
技术风险、交易对手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
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2)自动终止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
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而,基金合同存在着自动终止的风险。
(3)受到强制赎回等相应措施的风险:出于反洗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
与信息报送等相关的合规要求,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予以规定并不时调整,具体见《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但不再满足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要求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或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相应基金份额予以强制赎回或采取其他相应控制措施。因而,基金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份额可能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被强制赎回、追加申购被拒绝、因违反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风险。
(4)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的风险。
(5)本基金委托基金服务机构提供份额登记、估值与核算等事项的外包风险。
(6)本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与返还机制的相关风险。
(二)重要提示中国证监会对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4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其他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
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详情请关注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的相关内容及基金管理人官
方网站(www.nbchina.com)不时披露的个人信息处理相关政策。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予以规定并不时调整,详情请关注《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基金管理人不时于其网站披露的相关
规则及公示信息,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投资者知悉并接受基金管理人为订立、履行基金合同所必需、为提供产品或服务所
必需或为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义务或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反洗钱客
户尽职调查、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及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向相关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份额登记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个人信息。如您对前述安排有异议或需要更多信息方可作出购买本基金的决定,请先联系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提交本基金的申购申请,即表示基金投资者自愿接受上述安排。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nb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75-5888
1、《路博迈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路博迈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路博迈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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