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6-10-28
华安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华安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ETF 发起式联接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 年10 月27 日
送出日期:2026 年10 月2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ETF 发起式联接 基金代码 029626
下属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ETF 发起式联接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9627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周泓灏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20 年7 月1 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 《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把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目标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指数。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目标ETF 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5、债券投资策略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7、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8、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9、参与融资业务策略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目标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 日 1.50% 个人投资者
N≥7 日 0.00% 个人投资者
N<7 日 1.50% 机构投资者
7 日≤N<30 日 1.00% 机构投资者
30 日≤N<180 日 0.50% 机构投资者
N≥180 日 0.00% 机构投资者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该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含该
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持有期限自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裁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投资目标E的交易费用、申购赎回费用等),以及按照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书》或其更新。 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仲、基金的证券、期货等交易费用及结算费ETF 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目标ETF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或申购的C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或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 类基金份额,超过一年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3、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ETF 联接基金,本基金对目标ETF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本基金为目标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联接基金风险
本基金为ETF 联接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目标ETF 投资比例,基金净值可能会随目标ETF 的净值波动而波动,目标ETF 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2、跟踪偏离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 基金份额,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以下因素可能会影响到基金的投资组合与跟踪基准之间产生偏离:
(1)目标ETF 与标的指数的偏离。
(2)基金买卖目标ETF 时所产生的价格差异、交易成本和交易冲击。
(3)基金调整资产配置结构时所产生的跟踪误差。
(4)基金申购、赎回因素所产生的跟踪误差。
(5)基金现金资产拖累所产生的跟踪误差。
(6)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所产生的跟踪误差。
(7)其他因素所产生的偏差。
3、与目标ETF 业绩差异的风险
本基金为目标ETF 的联接基金,但由于投资方法、交易方式等方面与目标ETF 不同,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目标ETF 的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
4、其他投资于目标ETF 的风险
如目标ETF 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ETF 参考IOPV 决策和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目标ETF 退市风险、申购赎回失败风险等等。
5、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6、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7、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或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成份股停牌或摘牌、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以及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等因素使本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8、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4%。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9、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10、成份股退市的风险
11、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1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1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14、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15、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16、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17、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18、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由于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及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 。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