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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新锐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6-10-28
						国泰海通新锐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 年10 月08 日
    送出日期:2026 年10 月2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简称 国泰海通新锐量化选股混合 基金代码 025598
    下属基金简称 国泰海通新锐量化选股混合C 下属基金代码 025599
    基金管理人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10 月29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刘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 年10 月29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21 年07 月20 日
    基金经理 邓雅琨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 年10 月29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21 年03 月08 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30 个工作日、连续40 个工作日及连续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情况发布提示性公告;连续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注:2025 年10 月29 日,国泰海通新锐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海通策略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由海通策略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C 类份额转换而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国泰海通新锐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
    件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数量化模型,合理配置资产权重,精选个股,在充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
    1、资产配置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策略
    7、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策略
    8、参与融资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数据截至日期:2026年06月30日)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3、海通策略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25 年10 月29 日起变更为国泰海通新锐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50%
    N≥30 天 0.00%
    注: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原海通策略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持有期限连续计算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0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类 0.4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9,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基金运作综合费用包含由基金资产承担的费用,如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若有)、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银行间账户维护费、银行汇划费等费用,不包括基金交易产生的证券交易费用、税金及附加、信用减值损失(若有)等。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所涉及的风险按来源主要分为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因此存在因投资股指期货而带来的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标的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动。
    (2)市场流动性风险:当基金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风险。
    (3)结算流动性风险:基金保证金不足而无法交易衍生品,或因指数波动导致保证金低于维
    持保证金而必须追缴保证金的风险。
    (4)基差风险:期货市场价格与标的价格不一致所产生的风险。
    (5)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的风险。
    (6)作业风险: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期时间所导致的损失。
    2、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期权,因此存在因投资股票期权而带来的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标的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动。
    (2)流动性风险:当基金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风险。
    (3)保证金风险: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
    (4)基差风险:指衍生品合约价格和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以及不同衍生品合约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期现价差风险。
    (5)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的风险。
    (6)操作风险: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期时间所导致的损失。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4、融资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进行融资业务,存在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与成本。具体而言,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融资业务中,因交易对手方违约无法按期偿付证券相关权益、返还证券,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基金在融资业务中,因投资策略失败、对投资标的预判失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是指由于违反相关监管法规,从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主要包括业务超出监管部门规定范围、风险控制指标超过监管部门规定阈值等。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6、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如连续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海通策略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gthtzg.com,客服电话:9552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关于争议的处理:发生纠纷时,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予以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