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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联汇利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6-10-28
						安联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联汇利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 年10 月26 日
    送出日期:2026 年10 月2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安联汇利混合 基金代码 028889
    下属基金简称 安联汇利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8890
    基金管理人 安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蔡若林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7 月1 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适度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风险调整后的长期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包括全市场的境内股票型ETF 和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和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1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A 股股票型ETF)不低于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充分考虑客户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需求的,通过综合分析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国家政策、供求关系、市场流动性和估值水平等环节,关注股票、债券市场的运行状况与风险收益特征,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定性及定量分析,判断金融市场运行趋势和不同资产类别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相对投资价值,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在兼顾收益率和风险的基础上进行动态及时调整。(二)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三)股票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股债收益风险比较决定是否参与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及参与的比重。(四)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通过严格的量化规则筛选有潜在投资价值的标的纳入研究范围,另一方面结合所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投研体系、投研文化等定性因素进行二次研判,双重维度力求筛选出中长期业绩稳定的优秀基金。(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六)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13%+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9%+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暂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暂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1.00%
    30 天≤N<180 天 0.50%
    N≥180 天 0%
    认购费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对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7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4、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的C 类基金份额,将先行计提相应销售服务费,待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该费用将随同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 天)的C 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
    时,该费用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2、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下: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1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A 股股票型ETF)不低于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因此,国内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投资港股通股票的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4)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
    (5)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6)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
    (7)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的风险
    (8)委托基金服务机构提供份额登记、估值与核算等事项的外包风险
    (9)受到强制赎回等相应措施的风险
    出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裁、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与信息报送等相关的合规或内部管理要求,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予以规定并不时调整。如已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但不再满足相关投资者资质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或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相应基金份额予以强制赎回、注销账户或采取其他相应控制措施。因而,基金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份额可能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被强制赎回、认购/申购申请被拒绝、账户被注销、因违反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风险。
    具体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一章。
    (二)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适用的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应承担的义务。对于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自然人个人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履行必需的手续。基金投资者知悉并持续关注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不时披露的个人信息处理相关政策。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llianzgi.com.cn,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为021-3891-7777。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