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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货币市场基金2026年第3季度报告
2026-10-27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2026 年第3 季度报告
    2026 年9 月30 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6 年10 月27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26 年10 月23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6 年7 月1 日起至9 月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4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12 月3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000,305,354.7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投资策略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进行投资管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短期利率变化方向的预测;在此基础之上,确定组合久期和类别资产配置比例;在此框架之下,通过把握收益率曲线形变和无风险套利机会来进行品种选择。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基金组合在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对各类别金融工具政策倾向、税收政策、信用等级、收益率水平、资金供求、流动性等因素的研究判断,采用相对价值和信用利差策略,挖掘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差异化投资价值,合理配置并灵活调整不同类属债券在组合中的构成比例,形成合理组合以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3、个券选择策略 在确定债券平均组合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和类属配置的基础上,对影响个别债券定价的主要因素,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供求、票息及付息频率、税赋、含权等因素进行分析,有限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等级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在此基础上
    通过拟合收益率曲线寻找定价低估、收益率偏高的券种进行重点关注。4、回购策略 该策略是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该策略的基本模式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债券正回购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也将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等原因导致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5、收益率曲线策略 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以及隐含的即期利率和远期利率提供的价值判断基础,结合对当期和远期资金面的分析,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益率曲线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将比较分析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表现,构建优化组合,获取合理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活期存款利 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产品。一般情况下,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货币A 鑫元货币B 鑫元货币D 鑫元货币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83 000484 023627 01905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2,213,054.37份 732,595,629.69份 9177,754,907.19份 917,677,741,763.46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6 年7 月1 日 - 2026 年9 月30 日)
    鑫元货币A 鑫元货币B 鑫元货币D 鑫元货币E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59,492.39 93,671.93 490,212.68 38,874,791.52
    2.本期利润 259,492.39 93,671.93 490,212.68 38,874,791.52
    3.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2,213,054.37 32,595,629.69 177,754,907.19 17,677,741,763.4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
    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鑫元货币E 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从2023 年8 月18 日开始。
    (3)鑫元货币D 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从2025 年5 月14 日开始。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元货币A
    阶段 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2275% 0.0004% 0.0882% 0.0000% 0.1393% 0.0004%
    过去六个月 0.4672% 0.0004% 0.1755% 0.0000% 0.2917% 0.0004%
    过去一年 1.0035% 0.0004% 0.3500% 0.0000% 0.6535% 0.0004%
    过去三年 4.1665% 0.0013% 1.0500% 0.0000% 3.1165% 0.0013%
    过去五年 7.9757% 0.0013% 1.7500% 0.0000% 6.2257% 0.0013%
    过去七年 12.1760% 0.0018% 2.4500% 0.0000% 9.7260% 0.0018%
    过去十年 23.0579% 0.0028% 3.4998% 0.0000% 19.5581% 0.002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6.1706% 0.0039% 4.4637% 0.0000% 31.7069% 0.0039%
    阶段 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2882% 0.0004% 0.0882% 0.0000% 0.2000% 0.0004%
    过去六个月 0.5882% 0.0004% 0.1755% 0.0000% 0.4127% 0.0004%
    过去一年 1.2462% 0.0004% 0.3500% 0.0000% 0.8962% 0.0004%
    过去三年 4.9192% 0.0013% 1.0500% 0.0000% 3.8692% 0.0013%
    过去五年 9.2793% 0.0013% 1.7500% 0.0000% 7.5293% 0.0013%
    过去七年 14.0771% 0.0018% 2.4500% 0.0000% 11.6271% 0.0018%
    过去十年 26.0477% 0.0028% 3.4998% 0.0000% 22.5479% 0.002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0.4199% 0.0040% 4.4637% 0.0000% 35.9562% 0.0040%
    鑫元货币D
    阶段 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2832% 0.0004% 0.0882% 0.0000% 0.1950% 0.0004%
    过去六个月 0.5781% 0.0004% 0.1755% 0.0000% 0.4026% 0.0004%
    过去一年 1.2262% 0.0004% 0.3500% 0.0000% 0.8762% 0.0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7396% 0.0004% 0.4843% 0.0000% 1.2553% 0.0004%
    阶段 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2276% 0.0004% 0.0882% 0.0000% 0.1394% 0.0004%
    过去六个月 0.4672% 0.0004% 0.1755% 0.0000% 0.2917% 0.0004%
    过去一年 1.0040% 0.0004% 0.3500% 0.0000% 0.6540% 0.0004%
    过去三年 4.1715% 0.0013% 1.0500% 0.0000% 3.1215% 0.001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3964% 0.0013% 1.0922% 0.0000% 3.3042% 0.0013%
    注:(1)本基金自2015 年1 月7 日起利润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鑫元货币于2023 年8 月16 日增设E 类基金份额。
    (3)鑫元货币E 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从2023 年8 月18 日开始。
    (4)鑫元货币于2025 年3 月10 日增设D 类基金份额。
    (5)鑫元货币D 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从2025 年5 月14 日开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鑫元货币A累计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鑫元货币B累计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鑫元货币D累计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鑫元货币E累计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 年12 月30 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鑫元货币于2023 年8 月16 日增设E 类基金份额。
    (3)鑫元货币E 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从2023 年8 月18 日开始。
    (4)鑫元货币于2025 年3 月10 日增设D 类基金份额。
    (5)鑫元货币D 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从2025 年5 月14 日开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丽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2023 年3 月21 日 - 19 年 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历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投资经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基金经理。2022 年9 月加入鑫元基金,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徐文祥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4 年4 月3日 - 12 年 学历: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历任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交易主管、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投资经理。2022 年9 月加入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收投资经理,现任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监会及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已制订并不断完善内部异常交易监控管理相关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6 年三季度,经济“外强内弱”延续,宽松预期发酵,资产荒格局有增无减,长端、超长端表现亮眼,曲线走平,相较于2026 年6 月末,1 年国债上行约10BP 至1.22%附近,10 年国债下行约5BP 至1.68%附近,30 年国债下行约12BP 至2.12%附近。
    货币政策方面,整体延续适度宽松的政策基调。
    流动性和货币市场方面,资金价格主要受税期、政府债缴款影响,资金价格中枢整体较为平稳,7、8、9 月R007 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1.44%、1.42%、1.43%,具体来看:7 月初,DR001 维持在1.4%上方运行,随后3M 买断式逆回购转为净投放2000 亿,结束了连续4 个月的净回笼状态,DR001 逐渐回落至1.35-1.4%附近,中旬,税期大月叠加政府债缴款放量,隔夜、7D 上行至1.4%、1.43%附近,下旬,受月末资金需求影响,隔夜、7D 资金价格上行至1.45%、1.50%附近;8 月初,3M 买断式逆回购延续增量续作,资金面整体宽松,DR001 回落至1.35%附近,中旬,7D操作由地量降至零操作,同时税期新增隔夜OMO 投放,6M 买断式逆回购平量续作,隔夜资金基本运行在1.35-1.4%区间,下旬价格边际走高至1.4-1.45%区间运行,期间MLF 缩量续作1000亿,或向收益率快速下行的债券市场释放一定的信号意义,但另一方面,缴款高峰期央行7D 逆回购转向净投放,月末继续开展隔夜OMO 操作稳定市场预期;9 月初,DR001 运行于1.35%-1.40%区间,进入中旬,缴税、政府债缴款高峰,DR001 逐步升至1.40%上方,央行随即加大了隔夜、7 天期逆回购投放,缓解资金压力,临近季末,央行及时重启14 天期逆回购,并加大隔夜逆回购和MLF 投放规模,或意在呵护政府债发行,体现财政货币配合,最终宽松跨季。受资金中枢较为平稳影响,存单收益率中枢也较为平稳,1 年期AAA 存单收益率整体围绕1.48%窄幅震荡。
    本产品根据市场利率走势调整组合持仓,在存单存款收益率处于高位时,加大对存单存款配置力度,严控投资标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在回购利率受缴税、月末季末等时点冲击上行时,加大逆回购配置比例,保持组合流动性的同时锁定收益;根据对市场流动性的判断以及对持有人结构分析,严格遵守流动性新规要求,保障组合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鑫元货币A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227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82%。本报告期鑫元货币B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28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82%。本报告期鑫元货币D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283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82%。本报告期鑫元货币E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227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8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7,243,374,426.14 39.35
    其中:债券 7,243,374,426.14 39.35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704,888,665.56 14.6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461,155,287.81 45.96
    4 其他资产 -
    5 合计 18,409,418,379.51 100.00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0.7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00,014,572.70 2.2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0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9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 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 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27.02 2.22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2 30 天(含)—60 天 5.4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3 60 天(含)—90 天 18.3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
    4 90 天(含)—120 天 14.4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
    5 120 天(含)—397 天(含) 36.8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
    合计 102.07 2.22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 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 天。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80,916,341.04 7.1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41,311,603.15 2.4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00,610,673.10 1.67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5,661,847,412.00 31.45
    8 其他 - -
    9 合计 7,243,374,426.14 40.24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420034 24 厦门国际银行01 2,600,000 261,627,801.73 1.45
    2 220402 22 农发02 2,300,000 235,035,565.76 1.31
    3 112694523 26 湖北银行CD026 2,000,000 199,853,772.10 1.11
    4 112609219 26 浦发银行CD219 2,000,000 199,347,852.00 1.11
    5 112698230 26 昆仑银行CD025 2,000,000 199,151,134.86 1.11
    6 7 112609144 26 浦发银行CD144 2,000,000 199,131,747.40 1.11
    7 112694705 26 深圳农商银行CD028 2,000,000 199,115,026.83 1.11
    8 112621300 26 渤海银行CD300 2,000,000 198,871,641.15 1.10
    9 112698300 26 北京农商银行CD058 2,000,000 198,405,385.71 1.10
    10 112605260 26 建设银行CD260 1,500,000 148,652,738.84 0.83
    5.7 “影子定价”与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109%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02%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048%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00 元。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于2026 年9 月18 日对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于2026 年2 月25 日对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
    于2026 年9 月8 日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 年8 月21 日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于2026 年7 月6 日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于2026 年9 月30 日对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于2026 年5 月29 日对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于2026 年3 月23 日对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于2026 年5 月13 日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 年2 月12 日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 年12 月19 日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 年10 月31 日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
    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于2025 年10 月29 日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于2026 年9 月11 日对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于2025 年12 月31 日对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于2026 年9 月23 日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 年6 月5 日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 年6 月3 日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 年2 月12 日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于2026 年7 月21 日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9.3 其他资产构成
    注: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鑫元货币A 鑫元货币B 鑫元货币D 鑫元货币E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7,280,671.04 32,501,957.76 152,380,449.68 16,331,597,270.7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0,250,006.80 93,671.93 126,968,525.62 35,442,091,166.87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5,317,623.47 - 101,594,068.11 34,095,946,674.12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2,213,054.37 32,595,629.69 177,754,907.19 17,677,741,763.46
    注: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中部分比例指标以0.00%、0.0000%、100.00%或100.0000%列示,均系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位数所致,不代表实际值为零或精确为100%。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10 月27 日